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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不起诉宣布教育、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三位一体”

促监护人依法履责 让家庭教育不缺位

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方方)“在以后的生活中,我们一定按照督促监护令要求,尽好监护人职责,积极配合检察机关,助孩子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参加完4月26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举行的不起诉宣布教育及督促监护令送达仪式后,相对不起诉人马某的父母深刻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承诺一定对孩子加强监管和教育。

今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不起诉宣布教育、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既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主动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又借助社工专业力量为家长和孩子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全力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为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注入了检察力量。马某父母的话,说出了对“三位一体”工作模式的充分认可。

在一起危险驾驶案中,马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移交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鉴于其系未成年人,初犯、偶犯,认罪认罚,具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该检察院审查后对其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在该案办理中,检察官发现,马某的父母忙于生计,平时疏于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加上自身法律意识淡薄,对于马某的一些不良行为习惯未能及时发现并予以纠正,是导致马某误入歧途的原因之一。

针对马某家庭教育中存在的管教方式不当、监护不到位及放任未成年人饮酒、吸烟等问题,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特意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及督促监护令送达仪式,向马某的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告知他们违反相关规定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督促他们履行监护职责。

此次不起诉宣布教育及督促监护令送达仪式,该检察院专门邀请社工人员参加,对马某的父母针对性地开展释法说理、家庭教育辅导工作,引导他们加强家庭教育知识学习,生活中正确恰当地履行监护职责,多给予孩子关爱、关心、照顾,在思想方面加强同孩子的沟通和交流,构建良好的亲子关系,营造和谐的家庭环境,帮助孩子纠正不良行为习惯。马某全程参加本次仪式,受到了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和心灵洗涤,表示要多学常学法律知识,积极改过自新。

据统计,去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已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该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主任宋卉冰告诉记者,督促监护令是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中,发现监护人存在监护缺失、监护不当等问题,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导致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受到侵害或存在相关风险隐患时,向监护人发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检察工作文书。在发出督促监护令的同时,该检察院还将加大跟踪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的力度,竭力让缺失的家庭教育归位,给未成年人健康、安全、快乐成长营造更优的家庭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