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平安许昌·广告

编者按

检爱同行 共护花开

检察官进乡村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

对涉罪未成年人监护人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检察官向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送达督促监护令

送法进校园,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学生在检察官指导下开展模拟法庭

检察官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询问当事人

每个孩子都是一株小树苗,他们的成长需要阳光雨露的滋养,但在成长过程中也可能遇到伤害。作为参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全过程的政法机关,近年来,我市各基层检察院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综合履行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职责,充分释放未成年人检察制度效能,倾情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今日聚焦他们的经验做法,以飨读者。

(本组均为资料图片,由我市各基层检察院提供)

长葛市人民检察院

专业帮教 让他们重获新生

本报讯(通讯员 赵彩燕)“经过半年的帮教,孩子像变了个人一样,可勤快、可懂事了……”近日,在未成年人小张的不起诉宣布仪式上,他的母亲拿出一面准备好的锦旗,激动地向检察官说道。小张因寻衅滋事罪被长葛市人民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经过6个月的考察,小张遵纪守法,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

为规范开展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作,长葛市人民检察院与社工组织签订了《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协议》,委托社工组织开展帮教工作。针对帮教对象,社工组织一是开展家庭教育指导,通过知识讲解、团体心理游戏,消融影响父母与孩子之间交流的“坚冰”;二是开展专业心理测评,结合分析结果和个人特征,提出从业建议,让孩子对未来有明晰的方向;三是开展公益活动,增强未成年人责任意识。社工组织为每名帮教对象建立档案,定期总结帮教效果,实时反馈给检察机关,为检察机关下一步作出决定提供参考。

一年来,社工组织为34名涉罪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心理辅导200余次、团体辅导69次、家庭治疗120余次。顺利通过帮教考察的孩子,有的重返校园,有的在检察机关和爱心企业帮助下找到工作自食其力,有的与父母关系得到修复。

禹州市人民检察院

“三个五”工作法 让迷途少年重归正途

本报讯(通讯员 崔高琼)“阿姨,我想好了,将来要当一名护士……”近日,面对禹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回访,未成年人小涵开心地说。

半年前,小涵盗窃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因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没有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禹州市人民检察院得知小涵的情况后,立即成立“检察+社工+基层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三方帮教体系,为小涵量身制定帮教计划。经过3个月的努力,小涵改掉了不良行为。

近年来,禹州市人民检察院联合民政部门在重点乡镇创设“蓓蕾呵护 ‘禹’爱同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平台,推行 “三个五”工作法:明确推进组织建设、法治宣传、督促监护、回访帮教、行政执法监督五项职责,提升基层组织未成年人保护能力;建立信息共享、工作例会、未保“观察员”、监护评估、数字智能辅助五项制度,推动检民协作深度融合;聚焦取证难、家庭教育指导不足、普法针对性不强、临界帮教途径不畅、诉源治理效果不佳等五个重点,探索建立“检、民、乡”三方配合协作机制,开启“社工+”预防帮教模式,推动诉源治理。

依托上述机制,该检察院已将12名涉罪但未达刑事责任年龄的未成年人纳入帮教体系,其中3人经过帮教重回校园,7个家庭经帮教重塑亲子关系。

建安区人民检察院

高标准打造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

本报讯(通讯员 李小静)“检察官,孩子被伤害后十分敏感,我怕一会儿给她做笔录的时候,她不配合……”“我们这里很安静、温馨,就像家一样,会有心理咨询师负责给孩子做心理辅导。”近日,在建安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面对未成年被害人母亲的担忧,建安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安慰道。

建安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由建安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卫健委等部门设立,是一个符合未成年被害人身心特点的“一站式”询问、医疗检查、心理疏导场所。该中心具备开门即录功能,在未成年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录制,减少其心理压力,也便于通过未成年人的表现分析其言词证据可信度。在该中心,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医务人员、心理咨询师、合适成年人全部是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专业人员,能够有效避免司法办案造成“二次伤害”。

为充分发挥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作用,建安区人民检察院与法院、公安局、共青团、妇联、民政局、司法局等15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工作机制的规定》,规范侵害未成年人案件询问、取证、救助工作程序。

据统计,自该中心建成以来,已有32起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在这里办理,最大限度保障了未成年被害人权益。

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以法之名 守护“少年的你”

本报讯(通讯员 屈睿)在“六一”国际儿童节前夕,魏都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负责人张晓燕来到许昌市第十六中学,以《拒绝校园暴力拥抱美好未来》为题,在该校操场上为400余名学生带来了一堂生动有趣、干货满满的法治课。

课前,检校双方就开展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助力学校安全管理等方面进行了充分沟通,许昌市第十六中学校长向张晓燕颁发了法治副校长聘任证书。

课上,张晓燕和未检干警们向学校和学生们赠送了检察机关精心制作的《呵护明天》漫画宣传册和未检宣传图册,并准备了符合学生成长阶段和行为特点的法治课件,借助露天电影幕布,结合幻灯片和短视频,围绕什么是校园欺凌、如何应对和预防等内容进行了讲解,引导同学们相互尊重关爱,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如果遇到不法侵害,要勇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共派驻法治副校长26名,在辖区学校开展法治宣讲教育,举办法治讲堂。通过普法知识手册、微视频、微课堂、警示教育宣传片、社区志愿服务、家长+检察官互动平台等,为学生筑起法律堤坝,营造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

综合履职推动 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

本报讯(通讯员 张文翰)“我今年16岁,两年前在一家文身店把满背都文上了图案,我现在想洗掉文身,可是店家不提供洗文身服务……”

近日,一名未成年人来到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反映问题,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经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联系,其监护人拟起诉文身店违法为未成年人文身,并请求相应的赔偿。该检察院积极调查核实,并作出支持起诉的决定,同时将文身店违法线索移交行政机关进行处罚。

近年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注重从办案中发现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各类线索,综合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促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治理,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今年以来,该检察院通过详细调查、梳理,结合县域实际向相关行政部门移交相关线索6条,并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今年4月,该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专门就涉及未成年人权益线索移交工作进行座谈,与会人员围绕更好加大对旅馆业的管理、更好防止未成年人在宾馆内受侵害等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研讨规范宾馆、酒吧、KTV等行业场所依法经营的措施,着力构建联动化治理机制。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

“四个一次”家庭教育指导挽救特殊家庭

本报讯(通讯员 宋卉冰)“检察官同志,太感谢你们挽救我的家庭!孩子工作了,还说发工资了给家里寄点……”近日,一名涉罪未成年人的母亲激动地给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打来电话。今年4月,该检察院依法对其孩子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布教育,同步向家长制发督促监护令,开展“四个一次”家庭教育指导。

为高质效办好涉未成年人案件,助力未成年人及其家庭走向新生,今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不起诉宣布教育、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三位一体”工作模式,既督促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主动有效履行监护职责,又借助社工专业力量为家长和孩子补上缺失的“家庭教育课”。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家庭,该检察院联合社工组织分阶段进行开展“四个一次”家庭教育指导,即“调整一次沟通方式、改善一次家庭氛围、学习一次教育知识、改变一次教养方法”,改善家长教育方式,发挥家庭教育的正向作用,解决涉案未成年人背后家庭监护不力的问题,防止未成年人再次犯罪。

截至目前,该检察院联合社工组织已帮教罪错未成年人18人次,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0人次,发出督促监护令4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