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时事·广告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前公示

襄自然资源划〔20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焦作至平顶山高速公路新密至襄城段(许昌市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306号)等有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公示期1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后,依法向申请人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

联系地址: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

联系电话:0374-3993890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