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平安许昌·广告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

坚持“党建+司法救助” 让检察履职更有温度

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葛培英 李会芬)“没想到发了救助金后你们还挂念我们一家子,真是太感谢了……”6月2日,接过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干警送来的慰问品,韩某感动地说。

当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党支部书记宋卉冰及12309检察服务中心负责人李会芬带领部分党员,到司法救助对象韩某家,了解司法救助资金使用情况、韩某的生活近况。这是该检察院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与司法救助工作深度融合,写好司法救助“后半篇文章”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党建+司法救助”工作模式,把一次救助、长期关怀的理念融入党建和司法救助工作中,通过党支部书记带头、党员干警踊跃参与,将党组织触角延伸到办案一线,增进党建与司法救助工作交融互促、良性互动,努力使检察履职更有温度。

韩某系一起交通肇事案被害人的母亲,年近九旬。2022年12月,韩某的儿子王某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交警部门调查认定,肇事车辆驾驶人康某负事故全责。然而,康某仅赔偿王某的家人3万元丧葬费。

韩某体弱多病,常年吃药,平时由王某夫妇照顾。他们家一直生活困难,至今还居住在几十年前的老房子里。家中“顶梁柱”王某故去后,其妻子、儿子近半年都在家中伺候韩某。全家仅靠王某儿子打零工的收入支撑,生活举步维艰。

今年5月10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干警掌握上述线索后,立即了解具体情况。考虑到韩某家庭特别困难,该检察院干警遂将线索提请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经多次沟通,两级人民检察院干警联合实地调查核实后,均认为韩某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应对韩某进行联合救助。在检察干警的努力下,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给予申请人韩某1万元司法救助金,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加强救助金监管。

考虑到韩某家庭的困难状况,宋卉冰决定将其列为党支部长期帮扶对象,帮助他们走出困境。她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时号召支部党员强化政治担当,定期对韩某开展党建帮扶慰问活动,努力将救助工作做实、做细。

与此同时,李会芬积极与韩某所在村的村干部进行沟通,商讨对韩某进行多元化帮扶救助。村干部表示,多关注韩某的生活,与检察干警合力,做好对老人的关爱工作。在多方的帮助下,老人的晚年生活有了保障。

“一手抓党建、一手抓业务”,鄢陵县人民检察院推动党建与业务同频共振,做到党建与司法救助同向发力,更深层次地帮助救助对象解决实际困难,让群众有了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宋卉冰表示,该检察院将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秉持“为民司法”理念,提供更有力度、有温度、有深度的检察服务,用心用情为民办更多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