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长葛市公平法律服务所孙新志(身份证号:411082195202123012)的法律执业证书(执业证号:31610071100070 发证机关:许昌市司法局 发证日期:2018年8月6日)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高记雷不慎将禹州市恒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具的恒达·滨河府10幢1单元25层1-2503号房款收据(编号:070002493金额:10000元;编号:070002530金额:377895元)遗失,声明作废。
●发证日期为2019年1月3日的长葛市禁毒协会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正本(统一信用代码:51411082MJG3501056号)丢失,现登报声明作废。
●本人郭浩(身份证号:411322199802112913)因个人原因导致钧樾府(润泓和院)一期2号楼2单元房13楼1301室首付款收据丢失,票号:0003055,金额:124947元。原票据作废,特此声明。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郭浩自行承担。
●禄壮卿(男,出生时间:2011年04月07 日22时18分)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K410759026)遗失,现声明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