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赵红彬)数字化时代,长葛市人民检察院将数据思维贯穿检察履职全过程。昨日,记者从该检察院获悉,该检察院依托数字化手段探索“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系统治理”法律监督新路径,依法监督撤案2起,既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又促进了社会治理。
按照部署,今年2月以来,该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危险驾驶类案挂案监督大数据平台,对56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逐一核查,发现郭某危险驾驶案、姜某危险驾驶案符合撤案标准。经查,这两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均酒后驾驶两轮电动车上道路行驶,血液中乙醇含量均超过80mg/100ml,所驾驶两轮电动车属于机动车范畴。然而,这两起案件均长期未处理,严重影响当事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对上述线索,长葛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迅速开展危险驾驶类案监督挂案活动,打出监督“组合拳”。为找准问题症结,检察官综合研判案情,发现这类案件虽立案理由均是醉酒驾驶机动车,但实际中公安机关并未按照机动车管理标准对两轮电动车进行日常管理,现有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两轮电动车为机动车,且当事人主观上并不明知其驾驶的是机动车。检察官认为,上述两起案件均不符合危险驾驶的构成要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
在综合研判的基础上,该检察院强化与公安机关的联动,精准开出良方,深化溯源治理。一方面,该检察院通过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牵头与公安机关召开联席会议,结合案件情况交流意见,依法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建议对两起案件作撤案处理。另一方面,该检察院联合公安机关召开商讨会,就工作中发现的电动车驾驶存在的特殊性、争议性问题进行深入探讨,推动刑事犯罪与行政处罚有机衔接,为今后办理这类案件提供有效指导和遵循。会后,该检察院还协同公安机关开展宣传活动,推动文明、规范驾驶电动车成为群众日常行为规范。
树牢数据思维,增强数据意识。长葛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长葛检察机关将坚持能动履职,主动延伸职能,依托公安专网办案系统、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等,以大数据赋能,不断推动检察工作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