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约55万户居民今年将加装燃气“两件套”

对符合条件的既有已通气居民用户免费加装

本报记者 高伟山 通讯员 田苗

燃气安全,警钟长鸣。为加强燃气使用安全管理,我市正全面推进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工作,并出台《2023年燃气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加装工作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要求今年完成约55万户居民的燃气安全装置加装任务,包括加装自闭阀、更换金属软管“两件套”,以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据悉,自闭阀具备感知压力和流速异常而自动关闭的功能。不锈钢波纹金属软管则具有耐高压、强度高、耐腐蚀的性能,使用年限在8至10年。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燃气安全工作,年初就把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列入民生实事。

日前,2023年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中央投资计划已下达,我市成功申请中央预算补助资金5967万元,专项用于燃气安全装置加装工作,主要包括加装自闭阀、更换金属软管等,申请额度、加装户数均在全省排名第二,仅次于郑州市。

《方案》要求,要按时完成2023年管道燃气更新改造第一批中央预算投资计划下达的燃气安全装置加装任务。

2023年全市民生实事任务为28万户,其中禹州市5.9万户、长葛市5万户、鄢陵县2万户、襄城县4.4万户、魏都区5万户、建安区3万户、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0.1万户、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0.6万户、东城区2万户。

《方案》明确了加装政策:

对既有已通气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

燃气用户是燃气使用安全的责任主体,加装安全装置费用原则上由用户自行承担。此次居民用户加装燃气安全装置,每户费用为240元,其中自闭阀120元/个、金属软管2米以内120元(含接口)。但为彻底有效消除安全隐患,同时减轻居民用户经济负担,我市决定,对既有已通气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加装自闭阀、更换金属软管所需费用,由政府、燃气企业共同承担。

具体加装情形如下:1.若用户配套加装(含1个自闭阀、2米内金属软管),加装费用为政府承担140元、燃气经营企业承担100元;2.若用户仅需加装1个自闭阀,由政府承担70元、燃气经营企业承担50元;3.若用户仅需更换金属软管且在2米以内,由政府承担70元、燃气经营企业承担50元。自闭阀超过1个、金属软管超出2米以外部分的费用由用户按照市场价格承担。此加装政策执行期限为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23年11月30日止。

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经加装燃气安全装置的用户,经属地办事处(社区)、燃气主管部门认定,待属地政府向燃气企业支付费用后,用户按240元标准加装交纳的140元费用,可由燃气企业退还给用户;于2023年12月1日(含)之后加装的,所需费用由燃气居民用户全部承担。

对拒不安装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燃气企业将对燃气用户予以停气,待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后再恢复通气。

对未通气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户——

1.未交房的管道燃气居民用户加装安全装置所需费用,由开发商与燃气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等方式合理解决。2.新规划住宅项目管道天然气工程应在建设环节全部安装自闭阀和金属软管,鼓励加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联动切断装置。

对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

瓶装液化石油气居民用户加装金属软管,由液化气供气企业负责加装,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鼓励用户加装报警器与联动切断阀。

对用户个性化需求安装——

在加装安全保护装置过程中,为满足燃气安全相关标准规范要求,用户如有个性化需求,可委托燃气企业进行安装改造,产生的费用由用户个人承担。

个性化需求如:1.连接燃气灶具、热水器等燃气具的金属软管超出2米的部分;2.用户自愿选择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热水器自闭阀等;3.加装安全装置过程中涉及的其他设施改造及更换,如:自闭阀加装位置不足需要改造表后管、自闭阀加装不配套阀门需更换(如羊角阀)、燃气具连接软管不适用或超出国家规范长度需要改造等;4.涉及不合格燃气具整改更换,如熄火保护装置等其他情况。

《方案》还要求,各县(市、区)、燃气企业要合理制订安装计划,收集梳理加装用户明细,按照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实现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全市燃气居民用户的加装工作目标。年底前,市燃气工作专班将组织各县(市、区)进行抽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