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蔡轲 宋宏凯)近期,长葛市审计局积极探索开展研究型经济责任审计,紧紧围绕“政治——政策——项目——资金”主线,全面了解被审计对象涉及的重大政策、重要任务、工作职能、业务特点、决策流程、资金管理等情况,详细梳理与审计范围有关的政策内容,并根据前期归集整理的重要政策进行补充,形成审计重点关注政策清单,作为实施审计的重要依据和政策参考。
实行常态化监督,提升经济责任审计成效。长葛市审计局联合长葛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印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和项目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由审计委员会拟定年度审计对象草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后,提交审计委员会审议决定。该局根据干部管理监督需要和领导干部的经济管理权限及其所在单位的工作性质、经济活动规模等因素,将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划分为A、B、C三类。对A类对象,任期3年以上的离任必审,任期5年以上的安排任中审计;对B类对象按照审计全覆盖的原则,逐年轮流审计,因审计力量所限不能安排经济责任审计的,安排部门预算或其他专项审计,5年内做到全覆盖;对C类对象视情况安排经济责任审计,一般以部门预算或者其他专项审计为主。
采取措施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为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该局在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和落实“治已病、防未病”要求的同时,聚焦“推进审计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现代化”主题,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中,不断优化审计资源配置,提升执法监督合力;做好审前调研工作,聚焦突出审计重点;建立容错纠错机制,解决审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落实结果通报制度、跟踪督促审计整改工作,以此提升经济责任审计质量,取得较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