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许昌豫盛昌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要约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根据回购方案内容,本次拟回购公司股份550万股,回购价格为1.55元每股,回购资金852.5万元,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注册资本从5568.3105万元减至5018.3105万元。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因此公司债权人可按照上述时间要求,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或邮寄方式进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8月23日—2023年10月6日,每个工作日8:00—12:00、13:30—17:30。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瑞祥路5222号。

公司联系人:周新;联系电话:0374-3219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