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文体许昌

许昌市

启动文物保护利用 示范乡村创建工作

本报讯(记者 任佳琼 通讯员 郭彩玲)为更好地推动许昌市文物高质量保护发展,近日,许昌市文物局以国家文物局、省文物局印发的文件为引领,启动全市文物保护利用示范乡村创建工作,采取多种措施,持续推进全市文物事业建设发展,助力许昌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乡村文化建设振兴发展。

结合许昌实际,市文物主管部门研究制定了《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开展创建文物保护利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的通知》。今年年底前,由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和评选,原则上每个县(市、区)确定2-3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确定1-2个村(社区)作为创建对象,评选初步结果报许昌市文物局审核。许昌市文物局根据评选结果,对拟获文物保护利用示范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颁发文物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社区)牌匾。该活动的开展,对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也是新时代文化自信的最好体现,既有利于提高基层文物保护工作的管理水平,又有利于乡村文化建设振兴发展。

目前,各县(市、区)文物主管部门正在积极准备相关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