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教育·文体

我市多个项目获2023年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支持

本报讯 (记者 任佳琼 通讯员 徐扬)8月21日,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文旅厅联合下发了2023年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我市多个项目获2023年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支持。

据悉,我市此次获得专项资金共计114.2万元,其中非遗项目保护资金50万元、展示馆(传习所)保护资金30万元、省级传承人保护资金34.2万元,为我市进一步加强非遗保护、助力文旅文创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支持。

2022年11月,省财政厅、省文旅厅联合下发了2023年省级非遗保护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市文广旅局积极动员和组织非遗项目保护单位进行申报。经县(市、区)文广旅局及市非遗中心积极推荐,市财政局、市文广旅局认真审核,共向省财政厅、省文旅厅申请了3个非遗项目、4个示范馆(传习所)、57名省级非遗传承人保护资金,并报上了高质量的申报材料。后经省文旅厅组织专家评审,我市共有“传统曲艺类区域项目”“张氏根艺”“张氏古法手工制香技艺”等3个项目,许昌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禹州传统中药炮制技艺传习所等2个示范馆(传习所)和57名省级传承人获得省级非遗保护专项资金支持。

市文广旅局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根据《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我市非遗保护工作实际,对资金申报单位加强指导,严格把握经费使用方向及开支范围,加强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工作,确保非遗保护专项资金使用规范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