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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王鹏毅,因个人原因把壹张由许昌腾龙置业有限公司开具的票据(客户留存红联)不慎丢失,票据编号为:2021060334,现登报声明作废。如因票据丢失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与许昌腾龙置业有限公司无关。
●王聪购买许昌瀚阳置业有限公司龙湖华庭8号搂1101号房维修基金收据(票号:0080416,金额:14873元)因个人原因不慎丢失,现声明作废,因收据丢失引起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本人承担,与许昌瀚阳置业有限公司无关,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