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财经

债权转让通知书

王丽红: 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2018)豫1002民初3711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我于2023年9月6日将上述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李刚。请你在收到本通知后,直接向李刚履行(2018)豫1002民初3711号判决书确定的全部义务。 特此通知

通知人:周德山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