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禹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供应批前公示

禹自规告字〔202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划拨用地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等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公示期10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报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审批。

联系单位: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374-8162100

2023年9月15日

注:本版公示为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