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我市两家单位入选全省“微公约行动”试点单位

本报讯(记者 张辉)9月18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近日,省民政厅发布《关于确认“微公约行动”试点单位的通知》,我市的魏都区、长葛市长社路街道办事处入选全省“微公约行动”试点单位,周期为一年。

据了解,“微公约行动”旨在通过整合社区内生资源,打造社区内生秩序,有效培育社区内生力量,解决社区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提高社区居民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近年来,我市建立居民参与机制,实行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增强居民的自治能力,调动辖区资源,形成平安创建合力,让“微公约”内化为居民的道德情感、外化为服务社区的自觉行动,形成了法治、德治、自治相融合的治理格局,有力推进平安社区创建工作。

其中,魏都区不断探索社区治理和基层服务新路径,以创新开展社区规范化和社区工作者队伍专业化建设为抓手,实现基层政权全面过硬,为深化社区治理创新和基层社会体制改革提供鲜活样板。长葛市长社路街道办事处在基层治理和基层服务中,坚持党建带群建,通过组建楼院党小组、实施网格化管理、制定居民公约等方式,激发居民自治潜能和活力,为开展“微公约行动”,建立公约协商机制、公约执行机制、公约激励机制、公约保障机制,提供了良好的组织基础、队伍准备和制度保障。

“下一步,我市试点单位将积极完善实验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全面探索创新,及时总结符合我市实际的微公约治理经验,进一步完善社区治理体系,持续提升基层社区治理水平。”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