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许廷合 通讯员 宋超峰)“这个告知书清晰明了,等过了最短公示期,我们马上就按照材料清单申请信用修复,争取能一次通过。”9月21日,接过和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起送达的许昌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受到行政处罚的许昌市一家企业负责人感慨地说道。
对企业来说,一旦失信就将寸步难行。过去部分企业由于某些生产经营环节不规范在被行政处罚后,因为对信用修复的知晓度不高,导致在申请信用修复时出现多次被退回的情况,进而影响了正常生产经营,极大影响了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9月15日,市信用办印发《关于做好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工作的通知》,在全市范围内推行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两书同达”,主动引导和帮助失信市场主体及时纠正违法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企业自身信用。
据了解,“两书同达”是指各级具有行政处罚职能的单位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将通过“信用中国”和地方信用网站公示时,行政处罚机关应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向行政处罚相对人发放许昌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主动告知书,主动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该行政处罚信息即将被公示的网站、失信行为类型、最短公示期、修复流程等内容。
按照“谁处罚、谁提醒”原则,行政处罚相对人满足修复条件时,行政处罚机关将主动通过邮件、短信、电话等方式第一时间提醒行政处罚相对人进行信用修复,并帮助完善修复材料。信用修复主管部门收到市场主体信用修复申请后,将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受理、初审,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的信用修复服务,及时化解因行政处罚带来的不良影响,切实为企业减负松绑。
市信用办负责人朱舒颖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完善“两书同达”机制,全方位宣传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政策,进一步加强对失信主体失信行为纠正和信用记录修复的指导,增强被处罚信用主体主动修复不良信用意识,促进市场主体诚信经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