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伟山通讯员田苗)为深刻吸取近年来城镇燃气安全事故教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市日前印发《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燃气安全集中攻坚,至2025年年底前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我市用3个月左右时间,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全链条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餐饮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燃气安全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2023年年底前,实现对中心城区高风险、高敏感、高后果区域燃气的安全运行监测;2024年3月底前,完成市县城镇燃气专项规划编制(修编);2024年年底前,各县(市)实现对城市建成区“三高”区域燃气安全运行监测;2025年年底前完成我市城市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和“瓶改管”改造任务,建立完善城镇燃气企业建设运营标准,基本形成“一城一企”的经营格局,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基本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专项整治中,我市将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经营、生产充装、输送配送、管道设施、燃气具、人员密集场所等领域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包括: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经营的,对未取得许可的企业从事燃气充装的,依法责令关停;对非法经营燃气的“黑窝点”、非法充装和销售“黑气瓶”等,坚决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对企业生产不符合产品安全标准的燃气具及配件的行为严厉查处;对燃气管道带病运行、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及穿越密闭空间等“问题管网”立行立改;统筹推进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