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芳)10月9日,我市召开法治化营商环境暨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恳谈会,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黄旭东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周志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赵艺林出席会议。
会上,各企业家代表结合企业实际,就经营发展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座谈,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合理化建议,相关部门分别作出交流回应。
就进一步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做好企业合法权益保护工作,黄旭东要求,一要深化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市政法机关及有关部门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市委部署要求,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推动护企、便企、惠企措施落地落实,努力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二要营造法治环境,推动各类经营主体健康发展。要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依法正确办理涉及各类经营主体的案事件,维护好安全稳定的经营秩序,加大涉企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力度,打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三要严格公正司法,坚决保护企业合法权益。要进一步转变执法司法作风,不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认真落实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进一步完善错案纠正制度,推动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效衔接,一体推进严格文明规范执法司法,实打实地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破瓶颈,多举措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四要加强组织领导,汇聚强大工作合力。要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延伸执法司法服务职能,针对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建立台账、协调联动,抓好整改提升工作。要将普法宣传教育与规范执法司法行为结合起来,高标准大力度推进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