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下午,长葛市一市民将一面锦旗送至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感谢民警攻坚克难侦破交通肇事逃逸案维护其家人的合法权益。锦旗上有“执法为民心系百姓 维护公平感恩有您”16个金色的大字。
9月30日6时50分,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接到该局110指挥中心发来的指令,说长葛市区长社路与劳动路交叉口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辆二轮电动车相撞,一名驾驶人驾驶肇事车辆逃逸。接到指令后,值班民警、辅警迅速驱车赶往现场勘验。见被撞老人受伤严重,他们立即拨打120求助。不幸的是,老人经抢救无效死亡。
为尽快查清案情,将逃逸的驾驶人抓获,长葛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迅速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按照部署,专案组民警、辅警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通宵达旦、争分夺秒开展视频侦查、调查走访等工作。经过多轮次案情研判、调查搜证,10月7日下午,他们成功锁定逃逸的驾驶人陈某。经周密部署、蹲点守候,10月11日上午,他们果断出击,将陈某抓获。
经讯问,陈某如实供述了交通事故发生及肇事后逃逸的经过。目前,陈某已被长葛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0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