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社会救助扩围增效 保障困难群众生活

今年以来,全市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6.73万元

本报讯(记者 张辉 通讯员 程海灵)社会救助事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和衣食冷暖。今年以来,我市加快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深入推进社会救助扩围增效,切实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截至目前,今年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4249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6.73万元。

为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今年9月,市民政局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社会救助对象认定过程中,不得随意附加非必要限制性条件,不得以特定职业、特定行业或特殊身份等为由,或者未经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直接认定申请家庭符合或者不符合条件。申请家庭符合条件的,不得仅将个别家庭成员纳入救助保障范围。依靠兄弟姐妹或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予以豁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经本人申请,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

市民政局通过下放小额临时救助审核确认权限,健全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根据人口基数、上年临时救助任务等合理确定备用金数额,充分发挥乡(镇、街道)临时救助备用金救急难作用。对遭遇重大生活困难的,民政部门在综合运用各项救助帮扶政策基础上,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救助金额,运用“跟进救助”“一次审批、分阶段救助”等方式,提升对支出型困难人口的救助时效性。同时,市民政局全面实行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拓宽异地遇困人员发现渠道,建立信息互通共享联动机制,加大对临时遇困流动人员救助力度。2023年以来,全市共实施临时救助4249人次,累计发放临时救助资金296.73万元。

此外,市民政部门还依托省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定期开展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比对工作,实地入户调查核实预警信息,全面主动发现有需求的困难群众,及时核查其家庭经济状况,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相应的救助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