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武芳 通讯员 王江峰)依水而生,人水和谐,向来是最美的画面。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市第5号总河长令《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的决定》,我市高度重视,科学制定方案,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以推进河湖长制为抓手,补齐工程短板,严格水资源管理,突出生态修复,着力建设“江河安澜、河通渠畅、水清岸绿、生态健康、人水和谐、景美文昌”的幸福河湖,持续提升全市人民的幸福感、获得感。
在幸福河湖规划及建设过程中,我市始终坚持节水优先原则,多次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充分考虑市、县水资源和水环境的承载能力,科学合理规划建设规模。始终坚持生态文明原则,尊重原有水系自然条件,着力恢复河道自然属性,因势利导连通小型景观水系;始终坚持统筹配置原则,留满过境水、蓄住天上水、用好地表水、治清河道水、节约地下水、开发再生水,实现河湖长流常清,真正做到了量水而行、因水制宜。
在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方面,2023年年初,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申报襄城县北汝河作为省级幸福河湖创建河湖。襄城县河长办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了《襄城县北汝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方案》,并经专家审查通过。5月15日,北汝河市级河湖长批准实施。襄城县北汝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投资147.3万元,主要建设内容是北汝河护坡修复和建设河长制主题公园等。目前,襄城县北汝河省级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已经全部完成,按省河长办要求正在完善佐证资料和制作汇报视频、汇报材料,许昌市市级初评已经完成。
在市级幸福河湖建设方面,我市2023年度计划建设6条市级幸福河湖,分别为:禹州市颍河、长葛市清潩河、鄢陵县引黄工程调蓄湖、魏都区灞陵河、清潩河、建安区清潩河。目前,禹州市颍河市级幸福河湖建设已基本完成,其他5条市级幸福河湖建设正在有序开展,计划11月20日完成建设任务。市河长办按照《许昌市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要求,将在11月底启动市级幸福河湖评选。
在县级幸福河湖建设方面,我市2023年度计划建设5条县级幸福河湖,分别为:禹州市禹王湖、长葛市小河湾和幸福湖、鄢陵县引黄干渠、建安区饮马河。目前,5条县级幸福河湖建设正在有序开展,县(市、区)河长办计划在12月份启动县级幸福河湖评选。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督促指导力度,加强沟通协调,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对进展缓慢的县(市、区)进行重点督办,确保完成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市水利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