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竞买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符合网上出让公告或出让须知中明确的资格条件(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参加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活动,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二)竞买人须在襄城县注册公司。竞得土地后同襄城县自然资源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22-9宗地并与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签订《履约监管协议》。
三、确定竞得入选人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设有底价的,按照报价最高且报价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入选人。
四、报名及保证金截止时间
竞买申请人可在2023年11月22日至2023年12月11日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hnggzy.com/#/),提交申请。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16时30分(以资金划入网挂系统指定竞买保证金账户为准),逾期申请无效。
温馨提示:为避免因竞买保证金到账时间延误,影响您顺利获取网上交易竞买资格,建议您在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的1至2天之前缴纳竞买保证金。
五、拍卖时间及网址
拍卖报价时间为5-40-10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08时20分;6-24-58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08时40分;6-18-29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10-11-9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09时20分;10-11-10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09时40分;6-18-25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10时00分;6-18-26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10时20分;6-18-27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10时40分;8-22-9号宗地:2023年12月12日11时00分拍卖。网址:河南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http://td.hnggzy.com/#/)。
六、出让资料获取方式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拍卖出让须知及其他出让文件可从网上交易系统(http://td.hnggzy.com/#/)查看和打印。
七、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出让实行竞得入选人资格后审制度,即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按规定递交竞买申请并按时足额缴纳了竞买保证金后,网上交易系统将自动颁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保证金到账确认书》,确认其竞买资格,出让人只对网上交易的竞得入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政办〔2015〕135号)文件和《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推进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工作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105号)文件规定,明确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禁止参加土地竞拍,我局将在后置资格审核时增加“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的审核,若存在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将拒绝与其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土地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如因竞得入选人的资格审查未通过,造成本次出让宗地不成交的,由竞得入选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公告的事项如有变更,将由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发布变更公告或发出书面通知,届时以变更公告或书面通知为准。拍卖宗地的其他内容详情可参阅拍卖出让须知。
(二)此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的具体工作由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全权组织实施。
(三)本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时,必须严格按照项目规划和国土资发〔2007〕236号、国土资发〔2010〕34号、国土资发〔2010〕151号、豫政办〔2007〕33号、许政〔2011〕74号等文件要求,节约集约使用土地,并接受县政府组织的竣工验收。
(四)监督单位:襄城县自然资源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374-3993875
九、风险提示
竞买人应该谨慎报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或者撤回。网上拍卖报价截止之前,竞买人至少进行一次有效报价才有资格参加限时竞价。
操作系统请使用Win7、Win8、Win10;浏览器请使用IE10,其他操作系统与浏览器可能会影响您正常参与网上交易活动。数字证书驱动请到交易系统“服务指南-资料下载”中下载,并正确安装。请竞买人在竞买前仔细检查好自己电脑的运行环境,并先到网上交易模拟系统练习,以免影响您的报价、竞价。
十、申请数字证书联系方式
办证大厅地址:凡参加本次网上拍卖出让活动的申请人,需先到河南省信息安全电子认证中心申请并办理数字证书[办公地址:许昌市东城区竹林路与龙兴路交叉口东北角公共资源大厦7楼公积金大厅。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办公电话:0374-6050010]。
十一、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拍卖交易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
网上拍卖出让业务
咨询电话:0374-3993890(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
特此公告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