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国庆节专题

有关国庆的小故事 你知道多少?

国庆节、国旗、国徽、国歌……

国庆阅兵 资料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

国庆节的由来

“国庆”一词,本指国家喜庆之事,最早见于西晋。西晋文学家陆机在《五等诸侯论》一文中就曾有“国庆独飨其利,主忧莫与其害”的记载。

我国封建时代,国家喜庆的大事,莫大过于帝王的登基、诞辰(清朝称皇帝的生日为万岁节)等。因而我国古代把皇帝即位、诞辰称为“国庆”。

到了今天,我们把国家建立的纪念日作为国庆。中国人民经过一百多年的英勇奋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人民革命的伟大胜利。在1949年10月1日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这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最伟大的转变。

1949年12月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接受全国政协的建议,通过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的决议》,决定每年10月1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的伟大日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

国庆纪念日是近代民族国家的一种特征,是伴随着近代民族国家的出现而出现的,并且变得尤为重要。它成为一个独立国家的标志,反映这个国家的国体和政体。

国庆这种特殊纪念方式一旦成为新的、全民性的节日形式,便承载了反映这个国家、民族的凝聚力的功能。同时国庆日上的大规模庆典活动,也是政府动员与号召力的具体体现。显示力量、增强国民信心,体现凝聚力,发挥号召力,即为国庆庆典的三个基本特征。

谁最早提出“国庆日”?

在我国,最早提出“国庆日”的人是时任政协委员、民进首席代表马叙伦先生。

1949年10月9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国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许广平委员发言:“马叙伦委员请假不能来,他托我来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应有国庆日,所以希望本会决定把10月1日定为国庆日。”林伯渠委员也发言附议,要求讨论决定。毛泽东主席说:“我们应作一提议,向政府建议,由政府决定。”

当天会议一致决议,通过《请政府明定十月一日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日,以代替十月十日的旧国庆日》的建议案,送请中央人民政府采择施行。

国庆节节庆活动

我国每逢国庆佳节,各企事业单位都会挂起灯笼或横幅,用“欢度国庆”等标语来庆祝国庆;广场上则摆放着标语字样的盆景和气球,用欢乐的气氛来迎接国庆。

10月1日是我国的国庆节,我国于1999年修订发布《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将国庆节与相邻的周六、日组合为7天的国庆长假,被称之为“国庆黄金周”,用放假的形式,让老百姓共同感受国庆的欢乐。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私家车已日益普及,人们通常会利用国庆7天长假来游览祖国的大好河山。因此,国家自2012年起,国庆期间的高速公路针对7座及7座以下小型客车免费通行。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会在国庆节期间举行国庆大阅兵,通过国庆阅兵既可庆祝国庆、扬我国威,也向全世界展示了我国强大的国防力量,让全国人民感受到了强烈的自豪感。

每逢国庆,去天安门广场看升国旗是无数人心中的梦想。因此,利用国庆长假去北京游玩的人们,通常会赶早来到天安门广场看国旗班的军人升旗,以表达对祖国的无比热爱。

国庆前后,各企事业单位为了庆祝国庆,弘扬企业文化,会组织员工开展迎国庆联欢会,用文艺表演的形式来表达国庆的喜悦。

国旗的由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每个公民和组织,都应当尊重和爱护国旗。

1949年4月23日,人民解放军解放南京,国民党反动政权覆灭。1949年6月16日,新政协筹备会决定成立国旗、国徽图案初选委员会,并于当年7月14日—8月15日在《人民日报》等报纸上发表征求启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期间,初选委员会在收到的3012幅图案中选了38幅印发全体代表讨论。经全体代表分组讨论后,9月25日晚,毛泽东主席召开国旗、国徽、国歌、纪年、国都协商座谈会。关于国旗的问题,毛泽东主席指出,五星红旗这个图案表现我们革命人民大团结,将来也要大团结,因此,现在也好,将来也好,又是团结,又是革命。毛泽东主席的讲话博得了热烈的掌声。

1949年9月27日,全国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代表通过了以五星红旗为国旗的议案。1990年6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发布主席令,予以公布,自该年10月1日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红色象征革命。旗上的五颗五角星及其相互关系象征共产党领导下的革命人民大团结。五角星用黄色是为了在红地上显出光明,黄色较白色明亮美丽,四颗小五角星各有一尖正对着大星的中心点,这是表示围绕着一个中心而团结,在形式上也显得紧凑美观。

国家发布《国旗》和《国旗颜色标准样品》两项国家标准,规定了国旗的形状、颜色、图案、制版定位、通用尺寸、染色牢度等技术要求。

国旗法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春节和国家宪法日等重要节日、纪念日,各级国家机关、各人民团体以及大型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居民院(楼、小区)有条件的应当升挂国旗。

升降国旗及国旗、旗杆更换

1990年通过的《国旗法》规定: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杆顶;降下时,不得使国旗落地。为此,国旗卫士们在降国旗时,练就了过硬的收旗动作:当国旗在2分07秒的时间内降到国旗杆底座时,一名战士迅速用双手将国旗托住,而后另一名战士将旗面均匀地打成折叠状,此动作精确在13至15秒之间。

1990年通过的《国旗法》规定:不得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为确保国旗的圣洁和完整,天安门广场上空的国旗基本上每天都要更换一面。每逢重大节日,必须更换新国旗。即使国旗不受损,悬挂的最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0天。

竖立在天安门广场的旗杆曾更换过一次。第一根国旗旗杆是1949年开国大典毛主席升旗时用的那根旗杆,高22米。1991年5月1日重新修建了国旗旗杆,高度达32.6米。更换旗杆基于两种考虑,一是已站立了42年的国旗旗杆确实有些老化;二是天安门广场及长安街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高大雄伟的人民大会堂、历史博物馆和毛主席纪念堂修建起来了,旗杆的高度已明显显低,与之不相衬。

改建后的国旗杆基座共分为三层:内层四周是高80厘米的汉白玉栏杆,东西两边各有2米宽的出入通道;第二层是环绕基座的2米多宽的赭色花岗岩带,象征“人民江山万代红”;第三层是5米宽的绿化带,四季常青,象征社会主义祖国欣欣向荣。国旗基座四周是用56个黄色铜墩连成的护栏,象征56个民族手拉手心连心,团结在国旗下。(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