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建安佳作

陈群

陈群 资料图片

陈群(?—公元237年),字长文,颍川郡许昌县,即今日的许昌人,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

陈群出身名门望族颍川陈氏,早年被刘备所用。曹魏建立后,历任尚书令、镇军大将军、中护军、录尚书事;曹丕驾崩后,陈群受诏辅政;曹叡即位,任司空、录尚书事,累封颍阴侯。青龙四年十二月(公元237年)病逝,谥号“靖”;正始四年(公元243年),配享曹操庙庭。

历史上著名的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重要的选官制度,便是曹丕采纳陈群的意见所建立。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从曹魏始至隋唐科举的确立,这期间约存在了四百年之久。在历史评价上,九品中正制也有很高的地位,它上承两汉察举制,下启隋唐之科举,在中国古代政治制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乃中国封建社会三大选官制度之一,实际是两汉察举制度的一种延续和发展,或者说是察举制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陈群历仕曹操、曹丕、曹叡三代,以其突出的治世之才,竭忠尽职,为曹魏政权的礼制及其政治制度的建设,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陈群撰有文集五卷,今已佚失,其余见于《全三国文》。

(晨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