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禹州佳作

我与宪法同行

禹州市第五实验学校 五(1)班 张靖尧

2021年12月4日是我国第八个国家宪法日。

从我们出生的那一刻起,不仅有爸爸妈妈爱护着我们,宪法也在爱护着我们,给予了我们权利。上学了,在学校学习了很多门课程,这要感谢宪法给予了我们受教育的权利。每周一,我们都要在学校举行升旗仪式。升的国旗,奏的国歌也都是宪法规定的。宪法规定爸爸妈妈享有一样的平等权利。可是我还是听到有的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太遥远了,长大以后再说吧。”这样的话。下面让我用几个事例来告诉大家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并且时刻保护着我们。

在我们村里,有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由于她智力有一点儿问题,她的爸爸妈妈没有让她上幼儿园,村里好多人劝她爸爸妈妈让她去上学,可每次都以失败告终。直到村委会去他们家,向他们讲述宪法的知识与利害关系,他们才意识到不对,答应让小女孩去上学。

小明的爸爸是位专车司机,每次都在火车站忙前忙后,但是好景不长。在一次临近出站时,被当作黑车,暂扣车辆还罚两万元。这让本身就不富裕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但是小明的爸爸拿起了法律武器,要回了这两万块钱。

如果不拿起法律武器,用宪法所书写和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只能是自己一个人默默咽下所有委屈,在人生中艰难的前行。

由此可见,宪法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认真学法、守法、护法!

(辅导老师 何其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