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群(?—237年),字长文,颍川郡许昌县(今河南许昌东)人。三国时期著名政治家、曹魏重臣,魏晋南北朝选官制度“九品中正制”和曹魏律法《魏律》的主要创始人
陈群曾上疏曹叡道:“《诗经》上说‘仪刑文王,万邦作孚’,又说‘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都要讲效法先贤,以身作则的重要。道德的实施和教化的普及,一定要从身边开始由近及远,才能最终广布于天下。现在天下人都向往着美好的政治局面,只要能够崇尚德治,布施仁化,体恤黎民,那百姓可就幸福了。”他还说,此外,当臣子的人云亦云,随声附和,是非混淆,互相包庇,乃是国家的大患。如果大臣们彼此不和睦,就会产生对立的派别;如果有对立的派别,对文武官员的好坏评价就会失去标准和根据;如果评价好坏没有根本标准和客观根据,就会良莠不分,真假难辨。对这种现象,陛下不能不深加防备,及时采取措施,以断绝后患。
他曾多次劝谏当时的统治者,为国家的安定做出了很大贡献。
青龙四年(237年),陈群去世,谥曰靖侯。曹叡追思陈群之功德,于是分给陈群户邑,并封他的一个儿子列侯。
正始四年(243年),陈群得享从祀于曹操庙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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