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生来就具有理性和非理性两种倾向性,那些非理性的思维,也就是不合理思维,正是它引发了个体的情绪困扰和行为问题。也就是说,心理障碍或异常主要是由错误观念导致的。因此,个体要学会改变不合理的思维方式,抛弃非理性的观念,并学习以合理的思维方式和理性的观念取而代之,这样才能使自己的心理更加健康。
个体最终形成的情绪障碍和行为问题(consequences,以下简称C),其实并不是由某一外在诱发性事件(activating events,以下简称A)所引起的,而是由经历了该事件的个体对该事件的解释和评价(beliefs,以下简称B)引起的。以往,人们总习惯于认为某一外在诱发性事件(A)引发了一个人的情绪困扰和行为问题(C)。但理性情绪心理理论则指出,某个外部事件确实可能是问题的诱发因素,但最主要和根本的原因却不是该诱发性事件本身,而是个体对这一事件的评价和解释,即对该事件的态度和看法影响了其情绪和行为反应。也就是说,环境中发生的事件会导致情绪性后果,但这一结果的性质却是由个体自身的价值观念系统决定的。
一切非理性观念具有以下三个特征:第一,绝对化的要求。即从自己的意愿出发,认为某件事一定会发生或一定不会发生,它通常与“必须”“应该”“应当”“一定要”等强制性字眼联系在一起。理性情绪疗法的创始人艾利斯称之为“必须性的意识形态”。如:“我必须尽善尽美”“我应该得到父母的喜爱和赞许”“人类的各种问题永远都应当有一个正确、缜密和完善的答案,如果找不到这种完美答案,将会是一种灾难”等。
个体的这种绝对化的要求反映出他不合理的、走极端的思维方式。其实,没有什么人是绝对完美的,也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圆满的。客观事物的产生和发展皆有一定的规律,它不可能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
第二,过分概括化。即以某一具体事件、某一言行来对自己或者他人进行整体评价。比如:“我真是个没用的人,做什么都不行。”其实他只不过经历了一次高考失败,或者公开场合说漏了嘴。对他来说,一次失败就足以证明自己一无是处、毫无价值;公开场合讲话说漏了嘴,出了洋相,就足以说明自己真是又笨又蠢,连这么简单的事儿都做不好,更何况做其他事情呢?其实,每个人都有出错的时候;任何人都会有失误的时候,十全十美的人是不存在的,由具体事件或言行来对整个人下结论,就犯了以偏概全的错误。
第三,糟糕至极论。如果某一件不好的事情一旦发生,其结果必然是非常可怕、糟糕至极、灾难性的。例如:再没有什么比高考失败更糟糕的了,一辈子就此永无出头之路了,犹如天塌了下来;公开场所说错了话,所有人都会笑话自己,往后还怎么见人等。
其实,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糟糕透顶的。将一件事情的负面结果夸大到极点,反映了个体走极端不合理的思维方式。这足以将人推向自责内疚、抑郁绝望情绪的恶性循环之中。应该这样去想:我们没有得到想要的,我们将得到更好的,最坏的结果也不过如此。
以上概括了我们日常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不合理信念,可能是这些不合理的思维导致了我们的情绪困扰和心理问题。当我们能够觉察并且尝试改变这种不合理信念的时候,我们就已经开始了心理的成长和认知的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