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许昌建安初级中学(附小学部)
六(5)班 李朝阳
有一件事令我十分后悔,虽然它已经过去了好几个月,但是好像昨天刚发生一样,让我记忆犹新。
记得那一天妈妈给我20元钱买早餐。我买早餐花了8元钱,还剩下12元,当时妈妈正忙,忘了问我要。我把早餐吃完后,放在茶几上两元,把剩下的十元偷偷带走了。
来到学校,这一天我都无比的开心,感觉自己瞬间变成了“有钱人”,一上午都心不在焉的,想十元钱怎么花。“买玩具还是买零食?”最后,我想到我的钢笔已经坏了好几天了,我还是买钢笔吧。中午放学,我买了一支有非常好看花纹的钢笔,别提心里多高兴了心。下午放学后我蹦蹦跳跳地回家了。打开家门后,我发现爸爸妈妈一脸严肃。可能是做贼心虚吧,我立刻猜想:他们是不是知道我把10元钱拿走了?反正我不能承认,他们又没有证据。想到这儿,我装出若无其事的样子坐在沙发上吃桌子上的零食。
妈妈先试探性地问:“你是不是把10元钱拿走了?”爸爸又问了一遍,我肯定地说:“我说没有就是没有!”无论怎么问我都不承认。后来爸爸狠狠地打了我,我就嚎啕大哭,忐忑不安地想:我是承认呢,还是反抗呢,心里又乱又怕,就在这时,妈妈却平和地说:“知错就改还是好孩子,做男子汉就要敢做敢当,勇于承认错误,这样你想买东西告诉我们,我们又不是不给你钱,只要诚实我们就永远爱你。”
经过妈妈语重心长地劝说,我羞愧不已,承认了错误。这件事让我很后悔,我永远也不会忘记。通过这件事我明白了:做人要诚实守信,知错就改。我下定决心,以后不犯这样的错误。
(辅导老师 李建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