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城事

禁毒民警提醒:

种植罂粟违法,当菜吃也不行!

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张汇涛) 清明节当天,禹州市公安局民警在该市郭连镇武庄村四组一处菜地里发现多株生长旺盛的罂粟,遂立即将其铲除。次日,种植这些罂粟的李某投案自首。民警提醒,许昌偏远乡村一直有把罂粟当菜种、当菜吃的习惯,殊不知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

当前,正值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的旺盛生长期。4月5日,禹州市公安局郭连派出所民警张占恒和社区民警李新培、万永杰等人,按照该局禁种铲毒工作的要求,在辖区内深入麦田、菜地乃至各家各户的房前屋后认真排查。

当日中午,在郭连镇武庄村四组一处菜地里,张占恒等3人发现了大量绿油油的罂粟。民警经过调查,很快得知这些罂粟的种植者是该村老太太李某,于是立即通知该村村干部赶到现场,并在他们的见证下将罂粟全部铲除。后经清点,这些罂粟共有2150株。

4月6日,李某在该村村干部的陪同下到禹州市公安局郭连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非法种植罂粟的行为。当日,禹州警方依法以涉嫌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对犯罪嫌疑人李某采取了取保候审的刑事措施。

市公安局禁毒部门相关负责人说,有些人虽然把罂粟当菜吃,没有用于制毒贩卖,但也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根据相关法律,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可以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还可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超过500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民一旦发现有人种植罂粟,可拨打110、0374-2906968,向xcsjdb@sina.com发邮件,到公安机关进行举报。按照相关规定,市民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每铲除100株,可获奖励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