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为赶去劝架而酒驾一男子受行政处罚

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刘强) 毋某在禹州市中华药城做生意。4月4日,他妻子的妹妹、妹夫深夜吵架。妻子为赶去劝架,逼着喝了白酒的他开车。4月5日,毋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4月4日晚,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2时20分许,在药城路崔庄桥附近,交警发现毋某涉嫌酒驾,当场将其控制。检测结果显示,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78mg/100ml,已构成酒驾。

毋某介绍,20时许,3个朋友约他到滨河大道西段一饭店小聚。席间,4人共喝了一瓶“钧都”牌白酒。毋某喝得稍多,约150克。吃完饭,因为知道骑电动车也可能构成酒驾,毋某乘出租车回到位于中华药城的住处休息。

22时许,妻子打来电话说,她的妹妹、妹夫正在吵架,要毋某开车接上自己赶去劝架。

毋某说:“我在电话里多次跟她说,我喝酒了,不能开车,可她就是不听。我看了看表,觉得这么晚了应该不会被交警抓住,就开车出来了。结果,我开车没走多远,就被抓住了。”此时,毋某的老婆后悔不已。

4月5日14时30分许,毋某按要求赶到禹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