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刘强) 父母带着年幼孩子的时候,会时刻注意周围是否存在危险,以免孩子受到伤害。赵某却对年仅4岁的女儿很不负责任,竟然带着女儿酒驾。4月16日,赵某受到了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4月15日晚,禹州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在禹王大道设置临时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23时8分许,交警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由东向西驶向检查点,便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交警闻到坐在驾驶座上的年轻男子身上有酒气,便立即对他进行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显示,他的血液中酒精含量为54mg/100ml,已经构成酒驾。
交警准备将该男子带回交管大队进行处理时,车上突然传出小女孩儿的哭声。交警立即上车检查,发现车后座上有一个小女孩儿。看到交警,原本小声哭泣的她立即号啕大哭。
怎么回事儿,难道这名男子不光酒驾,还拐卖小孩儿?交警立即对他进行严厉讯问。
该男子连忙说他叫赵某,小女孩儿是他4岁的女儿。交警将小女孩儿抱起来后轻声问:“你认识他吗?”小女孩儿哽咽着说:“他是我爸爸。”原来,在车后座上睡觉的小女孩儿被惊醒后,发现交警要把爸爸带走,便哭了起来。
交警将孩子交给赵某,等她停止哭泣,对赵某进行了现场讯问。赵某说,近期他的妻子出差,家里就剩下他和女儿。
当晚,他和几个朋友聚餐,只好带着女儿一起去。席间他喝了两瓶啤酒。聚会结束后时间比较晚,他抱着侥幸心理开车带着女儿回家,没想到被查获。
交警对赵某进行了严厉批评,鉴于时间过晚,便让他带着女儿先乘坐出租车回家休息。
4月16日,赵某一大早便赶到交管大队接受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