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城事

外出躲债长达7年被执行人终还欠款

本报讯 (记者 田建军 通讯员 芦萍) “本以为欠账的事已经过去了,没想到执行法官还能认出我,该还的账咋都逃不掉!”5月16日,在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失信被执行人沈某在签下还款保证书后连连感慨。

2012年1月,沈某向熟人张某借款7.5万元,承诺3个月后连本带息归还。可借款期满后,沈某并未归还借款。6月,魏都区人民法院根据双方意见出具调解书,双方约定沈某7月底前将本金及利息还清。此后,沈某并未履行还款义务。

2012年9月,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吴新民通过种种措施找到沈某。在魏都区人民法院,沈某作出还款保证,张某同意给其一个月时间筹钱。

但沈某离开法院后便失踪了。张某多方打听,了解到沈某为逃避债务远赴新疆打工了。此后的7年内,沈某一直杳无音信。吴新民多次查询沈某名下的财产,均一无所获。

沈某以为这么多年风平浪静,欠账的事过去了,今年五一从新疆回到许昌探亲。在与一个好友闲谈中,沈某得知好友涉及一桩执行案件,便自告奋勇陪其到法院了解案件进展情况。

5月15日,沈某和好友来到魏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的是负责执行案件的法官正是吴新民。沈某早已记不得吴新民了,但吴新民凭着良好的职业素养很快认出了沈某。吴新民不动声色地稳住沈某,让书记员赶紧查询原来的案情,很快确定沈某正是外出躲债长达7年的失信被执行人。

吴新民立即向沈某亮明“底牌”,要求其履行还款义务,否则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无奈之下,沈某只得通知家人筹款。当天下午,沈某的家人送去5万元执行款。沈某又通过协调,使一个现为某单位公职人员的亲戚为其担保,保证10月底前还完剩余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