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聚焦全国双创活动周

公 告

屈爱霞于2018年9月20日经许昌爱居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购买毛国江位于许由路与兴华路交叉口东北部铁西安置房小区3号楼东单元7层西南户房屋(面积83.01平方米)。因此房屋是回迁房,暂时不能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也无法在回迁交房单上更改姓名,双方特登报公告,此房屋的所有权自双方在许昌爱居乐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编号:20187012)之日起归屈爱霞所有,卖方毛国江对此房屋有继承权的权利关系人均无权继承此房屋。

特此公告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