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4版:城事

以“五个有”为标准为文物“保驾护航”

本报讯 (记者 张莉莉) 8月4日,记者从市文物部门获悉,市文广旅局计划以“五个有”为标准对各县(市、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与利用工作开展达标评估,以改善文物保存状况,促进文物合理开放利用。

基础保护“五个有”:有保护标志、有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有保护管理机构、有记录档案、有具体文物保护措施。

保护利用“五个有”:有文物保护规划、有文物保护工程设计方案、有文物保护资金、文物保护单位得到有效开放利用、有文物宣传研究书籍材料。

市文广旅局文物保护与考古科科长潘惠雄介绍,基础保护“五个有”的标准旨在保护文物的生命,使文物保存处在良好状态;保护利用“五个有”标准是以项目为抓手,进一步搞好文物保护利用项目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