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
8月19日,南关大街上,私家车电瓶自燃,公交车长“第一时间”帮助车主灭火;8月21日,南环路与兴华路交会处,三轮车翻进水洼儿,过往路人纷纷伸出援手;8月24日,莲城大道与学院路交叉口,私家车冲进绿化带着火,众人接力营救司机……夏末秋初的许昌街头,涌现出多件暖心事。陌生人的善举可贵,更可贵的是他们事后的表态——“其实没啥”“这是应该做的”,朴实的话语中流露出“利他”的自觉,彰显了许昌这座全国文明城市的素养。
生活中,我们都曾遇到困难,也曾得到帮助或帮助他人。路遇陌生人身处危难,毫不犹豫伸出援手,这种利他行为是对中华民族助人为乐传统美德的诠释,是公民个人良好道德修养的反映,也是城市文明进步的标志。利他行为由法国社会学创始人孔德提出,是指出于自愿、不期望任何回报或奖赏的自觉无私、有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包括帮助、安慰、救援、保护别人等。利他行为的集中出现与许昌和谐、文明的社会环境密不可分。
从2001年开始创建到2015年成功跻身全国文明城市之列,我市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实现了从河南省创建工作先进城市、河南省文明城市到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的大跨越。
在深化创文工作中,我市在社区、学校、企业、家庭大力挖掘身边好人,使城市培育好人的土壤愈加肥沃,利他行为不断出现。从2008年“中国好人”评选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共有43人获得“中国好人”称号,31人获得“河南好人”称号。现在,全市逾300个民间爱心志愿组织、50多万名注册志愿者活跃在我们身边。从个人到群体、从群体到现象,推动城市文明的动力持续增强。
久久为功,则必习与性成、化随教行。目前,我市正在全力以赴做好迎接文明城复检工作。我们要将“利他”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让城市更文明、更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