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杨佳倩 通讯员 胡浩) 9月20日,记者从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获悉,为了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市人社局决定评审推荐一批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优秀项目。被省人社厅认定的,可获2万元至15万元奖励。
符合以下条件的都可以申报:首先,法定代表人是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创业及工商注册地在我市行政区域;经营主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注册成立并正常经营两年以上。其次,有比较完善的项目发展计划书,符合当地产业政策和产业发展规划符合规划、环保、土地、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等方面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最后,为解决贫困人员就地就近就业作出突出贡献,对贫困家庭增收有较强的拉动作用,带动增收的贫困户在5户以上,增收效果明显;吸纳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20人以上,其中贫困人员占20%以上。“这些都是申报的基本条件。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贫车间、乡村旅游类项目除应具备这几个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具备其他条件。”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工作人员表示。
这次因为评选的是省级示范项目,所以应准备的相关材料也比较详细:首先是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其次是项目发展计划书,主要内容包括产品或服务、发展规划、创业团队、经营情况(包括员工人数、总资产、销售额、利润等)、奖补资金拟使用方向等,以及最近两年的经营情况报告;最后是最近两年政府或行业评选表彰的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吸纳贫困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截图的电子版(要求图片清晰)。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扶贫车间、乡村旅游类项目还须分别提供的其他材料,可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查询。
“申报时间为2019年10月8日至10月18日。希望大家互相转告,积极申报。”市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工作人员提醒,符合标准的,可准备好材料到各县(市、区)人社局农民工工作科进行申报。
咨询电话为0374-2620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