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飞、孔红杰:
本会受理慕媛琼申请仲裁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仲裁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许仲裁字(2019)第49号裁决书。请你们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地址:河南省许昌市东顺河街与东大街交叉口向南50米鼎鑫鑫悦广场D座7楼。
2019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