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许巡) 按照许昌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11月6日至12月25日,许昌市委巡察组分别对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政研室、市编办、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市委老干部局、市委党校、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许昌市委员会、市妇联、市科协、市文联,共22个市直单位开展了常规巡察。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分别听取了各巡察组情况汇报。对巡察期间各巡察组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等有关部门处理。2020年1月16日至1月19日,九个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
市委第一巡察组向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共青团许昌市委员会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一是机构运转不够高效顺畅。人员没有及时定岗定责,各项工作制度尚未有效建立,对上沟通对下指导有被动应付现象。较少研究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心组学习、主题党日、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未严格落实,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还有差距。二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坚强有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建设较为滞后,退役士兵社保接续进展不快,信访形势较为严峻,退役士兵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效果不佳。三是规范职权运行强化监管存在缺失。退役军人档案审核、伤残等级评定、物资采购发放保管、专项经费拨付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风险漏洞较多。关注解决局属单位历史遗留问题不够,报销手续不规范、应入未入固定资产、零星工程未严格执行询价采购程序等问题仍时有发生。2.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一是高站位统筹有差距。沟通上下协调各方不够有力,助推市直单位信息化建设不够高效。党建基础不扎实,没有专题研究过党建工作,未及时建立理论学习、党组工作、组织人事、财务管理等制度。二是落实上级部署打折扣。“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数据汇聚率不高,网上政务服务群众使用率较低,“政务云”数据归集的准确度和完整度还不够、可用质量不高。三是执行财务和组织人事纪律不够严。记账不规范、财务支出手续不全。党员干部私人护照和港澳台通行证未统一管理。3.共青团许昌市委员会:一是党建基础不够扎实。加强党建带团建推进基层团组织建设方法不多,“三会一课”落实不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多以日常工作建议代替廉政提醒和约谈。二是作风建设抓得不紧。习惯于运用机关的工作方式方法、行政命令推动工作,照搬照抄多,存在“机关化、行政化”现象。挂兼职干部到岗率低,“青年大学习”活动长期处于全省靠后位置。三是制度建设和财务管理有漏洞。制度制定不严谨,基层团组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不到位。财务支出手续不全、帮扶资金发放不规范,老青少年宫公有用房对外租赁较为随意。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委网信办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领悟不透,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有偏差,贯彻“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牢牢守住耕地保护红线”要求不坚决。主动破解土地租金收缴、不动产登记改革等难题不够。落实“两统一”职责不到位,机构融合“化学反应”不明显。攻坚战、扫黑除恶及巡视巡察整改推动不力。二是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平淡化,“三会一课”流于形式。编制执行不严,长期大量借调人员,混编混岗造成历史遗留问题,久拖未决。干部队伍建设质量不高。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存在温差。党组履行主体责任表面化,纪检监察工作上下联动不畅,监督执纪不深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绝。四是职责使命观念不牢。土地出让金收缴不力,土地执法不到位,耕地保护考核工作未开展,漠视群众利益。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治理不彻底,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治理进展缓慢,土地收储工作机制不健全,林政审批、规划办证问题较多,个别工作弄虚作假。五是廉洁意识淡化,转嫁费用问题严重,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反招投标及政府采购规定。2.市委网信办:一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信工作的指示精神领悟不透、理解不深,网络意识形态阵地建设较弱,网络综合治理措施欠缺,网络宣传不充分,网络安全力量整合不足。二是党建意识薄弱,编制人事管理不严格。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深入,党支部选举程序不规范,推进互联网企业党建工作措施不力。混编混岗,专业技术人才缺乏。三是“两个责任”意识不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抓得不实,财务管理存在漏洞。四是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中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有的工作开展不规范,有的工作未积极开展。
市委第三巡察组向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总工会:一是管党不严治党不力,政治规矩意识不够强。主体责任履行不够到位,制度建设明显缺失;监督执纪宽松软,审计整改不到位;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以上率下作用发挥不好。二是组织纪律执行不力,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够到位。组织人事管理比较混乱,乱设科室、混编混岗,干部管理随意性强;二级机构管理薄弱。三是工作作风不严不实,“四风”问题比较突出。作风不实,存在形式主义;推诿扯皮,存在衙门化倾向;不愿担当,享乐主义有所表现。四是廉洁纪律执行不严,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工资管理混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比较突出;工会经费使用任性,内部审计形同虚设;工程监管缺失,国有资产管理不善。2.市妇女联合会:一是党的建设不够规范,党建引领、促进、保障妇联工作的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不够高。“半边天”作用发挥不够,联系、服务妇女还不到位。二是干部队伍建设比较薄弱,基层妇联组织建设不力,妇联基层组织改革未完全落实到位。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队伍活力不足。三是创新不足担当不够,存在形式主义问题。创新能力不强,精准服务不够;工作作风不实,勇于担当不够。四是财务管理不够规范,制度执行不够严格,惠民资金作用落实不到位。
市委第四巡察组向市委党校、市委老干部局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委党校:一是政治意识不够强,全面从严治党落实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办学治校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落实“党校姓党”要求有差距;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以案促改效果不明显;理论学习“灯下黑”,主体班临时党支部管理不规范;意识形态工作有短板,与培训科研融合不够。二是教学管理水平不高,校风学风建设有待提升。质量立校观念不强,课程设置不够科学,授课内容审核不严谨,学员管理不严;学术氛围不浓,争创一流党校的决心和勇气不足,在全省有影响的名师名课少;工作纪律松散,专业教师长期不坐班,部分教师外出授课不报备。三是管理制度执行不严,违规问题仍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偏差;基建后勤领域有风险;财务管理不规范;国有资产处置随意。四是人才培养机制不完善,人事工作不规范。教学管理队伍活力不够足,专业人才缺乏;教师队伍结构不够优,梯队出现断层;人事工作管理不够细,没有针对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不同岗位建立健全差异化考核办法。2.市委老干部局:一是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全面从严治党有差距。执行上级政策不到位,老干部工作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要求落实有偏差;班子凝聚力不强,“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二是党建工作不规范,人事纪律执行不严。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对离退休党支部工作指导不到位;组织生活不规范,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缺失;人事工作不严谨,档案管理不细致。三是进取精神不足,服务保障水平不够高。服务老干部缺乏主动性,离退休干部信息系统数据更新滞后;老干部活动中心建设推进缓慢,老年大学“一座难求”;涉老组织作用发挥不明显,“银发人才”优势发挥缺乏平台。四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够强,违纪违规问题依然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差旅费报销不规范,固定资产处置随意;局属单位监管不严。
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委政法委: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扎实,党管政法作用发挥不明显,统筹协调不够有力。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运行机制不畅,“保护伞”线索少;推动司法体制改革等重点工作主动性不强。落实主体责任乏力,派驻纪检组“三转”不到位,对关键岗位和重点领域跟踪监督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仍有发生,部分党员干部责任担当不够。机关党建边缘化问题比较突出,舆情管控不够有力,选人用人程序不规范,干部轮岗交流机制不够完善。2.市中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学习存在表面化、程式化,统筹推进司法改革不够有力,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有差距,立案难、审判难、执行难等顽疾难除,案件办理时间长、服判息诉率低、案访比高等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司法获得感不强。“两个责任”履行不力,宽松软问题突出,不能有效传导压力、形成震慑,违规违纪问题多发频发。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严格,“四风”问题禁而未绝,重点岗位和领域存在廉政风险,“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时有发生。党的组织建设比较薄弱,干部选任程序不严格,人事管理不规范。
市委第六巡察组向市科协、市委统战部、市委党史研究室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科协:一是党的领导弱化,履行“两个责任”有差距。主要表现在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履行主体责任不严,监督责任弱化,党建基础薄弱,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二是干部作风不严谨,落实“四服务”有差距。主要表现在工作作风懒散,工作标准不高,履职尽责不到位。三是财务制度执行不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四是组织人事管理不到位,档案审核不严。主要表现在人事管理不规范,档案审核把关不严,招聘程序执行不严。2.市委统战部:一是党的建设较为薄弱,“两个责任”履行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履行“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党建工作较为薄弱,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扎实。二是开拓进取意识不强,履职尽责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工作标准不够高,作风不够严谨,履职尽责不够有力。三是财经纪律执行不够严格。主要表现在会计出纳一人担任,无依据发放借调、临时聘用人员津补贴,无依据报销通信费。四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档案管理不精细。主要表现在人事管理不规范,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3.市委党史研究室:一是党的政治建设不力,“两个责任”虚化。主要表现在履行“两个责任”不严,党建工作薄弱,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有差距。二是干部作风懒散,履职尽责不到位。主要表现在主业不聚焦,责任心不强。三是纪律规矩意识差,违纪违规问题频发。主要表现在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财务岗位设置不合规。四是组织纪律执行不严,机构人事管理无序。主要表现在违规聘用人员,人事档案不规范,干部轮岗交流不畅。
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委编办、市地方史志编纂室、市委政研室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委编办:一是政治站位不够高,在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党委、政府工作大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上创新措施不多。落实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不够有力。履职尽责不够到位,少数事业单位改革进展缓慢,个别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不落地。二是党的基层组织不健全,下属二级单位长期没有党组织。作风建设不扎实,主动作为不够,务实精神有欠缺。执行组织人事纪律不严,存在混编混岗现象。三是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财务管理不规范。2.市地方史志编纂室:一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指导工作不够,发挥地方史志作用不充分。班子建设薄弱,领导作用发挥不到位,推进工作落实不力。长期没有纪检监察机构和专(兼)职人员。二是支部建设不到位,长期只有一位支部书记。主题教育组织不力。个别事项决策不够民主。三是公车管理不严。不按规定发放公休假未休补贴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依然存在。执行财经纪律不严,部分支出手续不全。四是责任意识不强,成书文稿质量不高。《许昌年鉴》成书时间连续多年在全省排名滞后。选拔任用干部没有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职责不明,个别业务工作处于无专人管理的混乱状态。3.市委政研室:一是在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方面存在学习要求不高、谋划协调不够到位等问题。
二是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存在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经纪律不严,作风文风不实等问题。三是在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存在党建工作有短板,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等问题。
市委第八巡察组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委机要保密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一是大局意识不强,工作定位不明晰。聚焦主业散光,推动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贯彻不坚决、不彻底;发力不集中,履行主业主责重点不突出;引领本系统改革发展滞后,贯彻上级重要精神行动迟缓,总体工作格局没有形成。二是宗旨意识不牢,群众路线走的不实,督查为民效果不好。三是“两个责任”落实不力,作风建设不实。纪律规矩意识淡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犹存,存在好人主义、温情主义。四是机关党建边缘化。党建工作抓得不实,组织生活不严肃,支部作用缺位。2.市委机要保密局:一是责任意识不强,落实决策部署不力。总体工作部署有落差,重大工作事项推进滞后;改革融合不到位,思想合力未形成,制度建设跟进不及时,运行机制不顺畅;理论学习效果不明显,主题教育开展不扎实。二是党建工作滞后。组织生活淡化,人事工作不规范,队伍建设不力,“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三是担当精神弱化。攻坚克难决心不大,斗争精神不足,业务工作全面提升不够。3.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一是谋划统领职能弱化,机关党建工作质量不高。机关党建“灯下黑”问题破解不力,群团工作协同推进乏力,党务干部培训针对性不强;对市直单位基层党组织工作指导不到位,工作开展缺乏实效性和规范性,党员发展问题频出;审核把关不严格,党建考核问题意识不强,考核的督导促进作用没有充分发挥。二是自身建设不实,理论学习不深入,工作作风不扎实,工作纪律不严,示范带动作用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三是纪律规矩意识不强,党费管理不规范,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市委第九巡察组向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反馈的主要问题:1.市委宣传部:一是宣传思想主旋律不够响亮,贯彻新发展理念有差距。“一盘棋”思想树得不牢,党的“喉舌”作用不够明显,推进文化产业发展不力;守正有余、创新不足,创新发展举措不实,理论宣讲成效不理想,新闻宣传简单机械,推进改革步伐缓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政治警觉性不够高,联席会议制度“有形无神”,阵地管控不严格。二是党建工作不扎实,干部队伍管理失之于宽。机关党的建设薄弱,存在“灯下黑”问题;干部人事管理不规范,分管领域干部超配严重,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三是“两个责任”扛得不牢,作风建设存在短板。落实“两个责任”不够有力,工作作风不严不实,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2.市文联:一是政治建设不够坚强,落实政治责任不够有力。“文艺铸魂”意识不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履行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缺乏前瞻性、预见性和针对性。二是组织规矩意识淡漠,党建工作虚化弱化。工作运转违规失序,不按程序进行考核,干部兼职随意;党建工作不扎实,“灯下黑”现象明显,理论学习弄虚作假。三是工作不严不实,“四风”顽疾树倒根存。领导管理责任缺失,联络协调作用发挥不够,服务指导不到位;调查研究走过场,开展活动图形式,存在官本位思想;工作作风不实,改革工作推进缓慢,慵懒散问题突出。四是财务管理混乱,存在廉政风险。财务制度执行不严,协会财务乱象频出。
就下一步巡察整改工作,市委巡察组分别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要求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认真研究反馈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扎实搞好整改工作,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被巡察单位纪委(纪检组)要聚焦中心任务,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对整改落实情况,党组织要以适当形式在党内和社会公开,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在反馈之日起2个月内,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整改情况。
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分别表示:强化认识,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的清醒头脑和坚定决心;迅速行动,坚决有力地抓好问题整改;履行职责,坚定不移地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纪律,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坚决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制度,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转化成果,提升各项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