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城镇交通管理,规范鸠山及大鸿寨旅游景区交通管理,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缓解通行难、停车难等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20年5月1日0时起,利用电子抓拍设备,对禹州市鸠山镇区部分路段乱停乱放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禹州市鸠山镇政府门口犁辕北路及325省道涌泉大道路段已安装电子摄像头,对未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抓拍。
二、禹州市鸠山镇325省道涌泉大道上停放的车辆应按照划定的停车位停放,并按照箭头指示方向停放。
三、对违反停车秩序及通行秩序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
禹州市鸠山镇人民政府
禹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0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