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乐善

法律援助“开道”女子取出丈夫生前存款

本报讯 (记者 黄舒平 通讯员 范志楠 海刚) 5月15日,建安区的赵某某眼含热泪将一面锦旗送给帮她取出丈夫生前存款的建安区人民法院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调解员。

赵某某2007年与辛某某登记结婚,婚后没有子女。今年2月11日,辛某某因病去世。料理完丧事,赵某某发现丈夫生前在许昌某商业银行存了4万余元。赵某某不识字,不知道取款密码,且未向银行提供证明其为唯一合法继承人的法律文书或公证书,因此无法将丈夫生前的存款取出。4月24日,赵某某通过法律援助向建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院金融纠纷一体化处理中心调解员汪俊甫、朱培了解情况后,及时与赵某某及其法律援助人员取得联系,并多次与银行工作人员沟通。

在调解员的指导下,赵某某整理齐了取款所需材料。5月7日,银行工作人员审核了赵某某提供的户口簿、结婚证、辛某某死亡证明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等材料,认定其为辛某某的唯一合法继承人。双方当事人当天达成调解协议,申请该院进行司法确认。随后,赵某某取出了丈夫生前的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