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2年5月20日,中宣部在北京举行隆重的仪式,颁发首届“五个一工程”的组织工作奖和入选作品奖。
1991年3月,中宣部、文化部、广播电影电视部发出了《关于当前繁荣文艺创作的意见》,要求当年拿出质量上乘的一部好戏剧作品、一部好电视剧作品、一部好电影作品、一本好书、一篇或几篇好理论文章。这就是“五个一工程”。1995年,一首好歌和一部好广播剧被列入评选范围,但是“五个一工程”的名称不变。
(晨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