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咱爸咱妈

用了40年的“疼痛”定义被修改

近日,国际疼痛研究协会(IASP)将应用了40年的疼痛定义做了修改。

“疼痛”被最新定义为:与实际或潜在组织损伤相关,或类似的令人不快的感觉和情感体验。

而40年前的定义为:与实际或潜在组织损伤相关的不愉快的感觉、情感体验或描述。

疼痛定义的修改到底想说明什么?哪些疼痛最不该忍?

“看不见”的痛被正名了

IASP对疼痛定义的修改,较之前的组织损伤,更关注“疼痛”这一感觉本身。

简单来说,就是你能感受到、但医学影像未必能捕捉到的痛被正名了。比如,神经根压迫导致的疼痛未必表现在神经压迫处,如坐骨神经压迫常常会导致腰背和腿痛。再如,肢体缺失的患者常感受到缺失肢体疼痛,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幻痛。

临床发现,疼痛和组织异常状态是不完全对应的。有些膝关节炎主诉疼痛的患者,其自述疼痛位置和影像学结构异常处可能不匹配。

以往临床工作中,若患者影像学和辅助检查均未见异常,但患者依然主诉疼痛时,医生会告诉患者“你没病”。然而,患者并不能接受这一解释。在疼痛无法改善的同时,他们会更加痛苦、沮丧、焦虑,并继续寻找下一个医生,重复之前的诊治流程。

新定义的出现,会在一定程度上改变这一局面,让患者疼痛的主诉被认同和接受。

7种疼痛最不该“忍”

有些疼痛不是忍忍就能过去的,遇到以下7种疼,最好及时就医。

1.腰背撕裂样疼痛。

2.胸痛超过15分钟。

3.腹部剧痛。

4.持续脚痛或小腿疼痛。

5.腿疼伴肿胀。

6.排尿痛。

7.腹股沟突然疼痛。

(晨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