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9版:社会与法

春运期间我市持续严查酒驾醉驾

每周五开展统一行动,周六、周日根据情况适时夜查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刘强

再过一周就是春节了。春节前后,市民走亲访友,很多时候难免喝酒。喝酒之后,有一件事一定不能做,那就是开车。

2月2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获悉,春运期间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酒驾、醉驾的密度和力度都比平时大。因此,驾驶人务必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成立执法小分队专业查处酒驾、醉驾

今年春运自1月28日开始,至3月8日结束。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交通秩序管理大队大队长陈宏伟告诉记者,为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在春运期间持续开展严查酒驾、醉驾专项行动。

在查处时间上,全市公安交管部门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每周五开展统一行动,集中查处酒驾、醉驾。此外,该支队在全市范围内采取异地用警措施,不定时组织查处酒驾、醉驾行动;各大队根据辖区情况,每周六、周日开展夜查行动,切实提升实效。

在查处区域上,我市公安交管部门以无死角为目标,坚持城市与农村并重、白天与夜晚并重,坚持定点执法与流动巡逻相结合,不定时深入酒驾、醉驾多发的区域、路段进行严查。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各执勤大队及5个县(市、区)公安局交管大队均成立1支或2支执法小分队,突出每日20时至次日5时,突出国道、省道、城乡接合部、餐饮娱乐场所周边和重点乡镇,专业查处酒驾、醉驾,做到“逢疑必查、逢违必纠”。发现存在酒驾、醉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依法顶格处理。

撒泼打滚也不能逃避酒精检测

时间回到1月12日。当晚,禹州市公安局交管大队组织警力,在禹州市古城镇供销社门口附近设立检查点,严查酒驾、醉驾。当日21时10分,一辆小型普通客车驶来,民警示意该车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让民警没想到的是,该车驾驶人刘某将车停稳后,打开车门夺路而逃。可是,由于饮酒过多,他不仅没能逃脱,还差点儿摔倒。民警要对他进行酒精检测,他拒不配合。他先拿自己的孩子当“挡箭牌”,后竟倒地撒泼打滚,还爬到警车下面抱住车轮。民警向他讲明阻碍执法的严重后果,他的妻子也对他进行规劝。随后,刘某从车底钻出,配合民警完成了酒精检测。

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210mg/100ml,系严重醉驾。依据有关规定,该大队将刘某的驾驶证吊销。该大队办公室主任苗庭瑞告诉记者,刘某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面临拘役2个月至半年的处罚。

2020年916人因醉驾被查处

对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而言,查处酒驾、醉驾已是一项常态化工作。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支队了解到,2020年,我市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存在酒驾违法行为的驾驶人4703人,查处存在醉驾违法行为的驾驶人916人。

随着公安机关的查处力度增大,“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早已被人们熟知。可仍有个别驾驶人心存侥幸,酒后冒险开车。殊不知,酒精对人体的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影响很大,很容易使人犯困、反应迟缓,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生命只有一次,安全从我做起。陈宏伟提醒驾驶人,春运期间,我市公安交管部门查处酒驾、醉驾的力度和密度都比平时大得多。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驾驶人开车出行时,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莫以身试法,切勿酒驾、醉驾。对开车的人,尽量不要劝其喝酒,更不要强行灌酒,真正把“安全文明出行”这6个字刻在脑海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