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董全磊
■ 通讯员 张汇涛 刘少玄
夏日炎炎,不少人下班后约几个好友,找个夜市摊儿,畅饮冰镇啤酒。
喝酒可以,但请把握好“度”。须知,酒能醉人,亦能误人。这不,有人酒后扔了手机和电动车,有人借酒劲儿寻衅滋事,有人驾车引发事故。
酒后扔了手机和电动车
醒来竟以为被抢了
5月中旬的一天晚上,禹州市民周某和朋友一起喝酒,一直喝到次日凌晨。2时许,他骑电动车回家,行至禹州市府东路一公交站牌处时,迷迷糊糊地把手机和电动车扔到路边,然后徒步前行。过了没多久,他竟在路上睡着了。一觉醒来,天已大亮。他找不到手机和电动车,以为被抢了,遂借路人的手机给妻子打电话,让妻子赶快报警。
接到报警后,禹州市公安局颍川中心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他们调阅大量监控视频,很快找到了周某的手机和电动车。原来,一名路人经过周某走过的路段时看到地上有一部手机和一辆电动车,却没发现失主,就把这两样东西“捡”走了。
在调阅监控视频的同时,民警还拨打了周某的手机号码。起初,周某的手机处于关机状态。民警接连拨打,最终成功拨通。电话那端,捡走手机和电动车的路人说,手机没电了,其因为担心失主联系不上,给手机充上电就开了机。随后,民警帮周某取回了手机和电动车。
事后,为向民警表示感谢,周某专程制作了一面锦旗,送到禹州市公安局颍川中心派出所。
酒后街头逞能耍横
换来拘留13日
酒精作用在不同的人身上,反应也不一样。周某喝了酒,会乱扔东西,找不到家门;远某喝了酒,则会逞能耍横。
远某今年16岁,是建安区椹涧乡人。5月初的一天凌晨,他酒后行至禹州市大同路与博山路交叉口一家便利店门口时,与路人赵某和苏某发生冲突,将两人殴打致伤。
接到报警后,禹州市公安局颍川中心派出所民警立即前往处置。在事发现场,民警首先查看赵某和苏某的伤情,并拨打120将两人送往医院治疗。随后,民警调阅监控视频,并询问有关当事人,得知事情的起因主要是远某酒后耍横。经讯问,远某对酒后殴打他人的行为供认不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寻衅滋事主要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远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禹州警方最终对他作出治安拘留13日的处罚决定。
酒后驾车引发事故
被拘役、罚款
相比周某、远某,喝酒给李某留下的教训更为深刻。
李某酒后未经车辆所有人吕某允许,驾驶吕某的车辆在禹州市大同路与一辆车相撞,后又与停放在道路南侧的另一辆车相撞,致三车损坏,乘车人受伤。经抽血检测,李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高达216.94mg/100ml,属醉酒驾驶。禹州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认定李某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禹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此案后,判处李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2万元。由于该案涉及相关车辆损失,案外第三人董某又将李某和车辆保险公司诉至禹州市人民法院,请求赔偿各项费用近3万元。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今年五一前,禹州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依法开庭审理此案。依据相关法规,法庭判决原告董某的损失全部由醉酒驾驶人李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