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刚 通讯员 王淑琴 文/图) 10月20日,记者从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创建办)获悉,为确保我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稳步推进,近日,督查组对各县(市、区)创建及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一行先后对建安区灵井镇世贸广场超市、椹涧一中,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验中学,长葛市大周镇美佳乐平价生活超市、第十三初级中学,鄢陵县鼓楼广场超市、彭店一中,襄城县范湖乡殿刚超市、范湖乡初级中学,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部分超市、饭店等单位进行督查。
每到一处,督查组都认真察看环境卫生、操作规范、食品储存、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进货渠道、票据留存以及从业人员管理培训等情况。
督查组通过督查发现,部分学校食堂缺少净水设备、面点案台有生锈现象、制作面点使用泡打粉过期、三防设施不健全、冰柜中生熟荤素混放、留样柜未上锁、6S管理未执行到位、各项记录不完善不严谨;部分超市索证索票制度未落实、冰柜存放有过期食品、需要冷藏的食品未按照贮存条件储存、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散装食品标识标签不规范、三防设施不健全。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现场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监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按时上报。
市创建办督查组组长、市政府食安办副主任、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罗乃进强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继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跟进落实整改,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对存在的问题短板,他要求企业尽快查漏补缺、主动整改,确保各项整改落实、落细、落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