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张汇涛 曹秀军
寒冷的冬季,人们外出大都穿着厚厚的棉衣,使身体的敏感度下降,也让不法分子有了可乘之机。所以,冬季的公共场所,盗窃等侵财类案件多发。
昨日,记者分别从禹州市公安局、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获悉,两地警方均成功侦破了发生在公共场所的盗窃案件。这些案件警示人们,出入公共场所,必须紧绷防盗弦。
去超市买衣服
付钱时找不到手机了
肖某家住禹州市区。11月11日下午,他到禹州市城区某服装超市买衣服。当日16时许,他拿着挑好的衣服到柜台付钱时,竟找不到手机了。他翻遍身上所有的口袋,还到试衣间找,均没有找到,遂报警。
此案案值虽然不大,但禹州市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非常重视。他们调阅大量监控视频资料,综合研判追踪,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蒋某。经查,蒋某今年42岁,曾因盗窃、吸毒被打击处理。
围绕蒋某的行踪,办案民警加大侦查力度。11月17日16时许,办案民警在禹州市城区南大街某超市门口,将准备再次作案的蒋某抓获。
经讯问,蒋某对其常在禹州市城区热闹地段盗窃手机、钱包等财物后销赃、挥霍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蒋某已被禹州警方采取强制措施,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手机专卖店里
丢失手机和现金
11月14日上午,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市区某手机专卖店里丢失了手机和部分现金。
该大队民警立即赶赴现场。经过走访和调阅案发现场的监控视频资料,办案民警确认犯罪嫌疑人系一名体形较瘦的年轻男子。办案民警扩大调查范围,发现犯罪嫌疑人盗窃手机后乘坐一辆出租车向漯河市方向逃窜,遂立即驱车赶往漯河市。
在漯河市郾城区,办案民警围绕犯罪嫌疑人的行踪进行重点摸排,最终于当日15时许,在当地钟楼广场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侦破此案,办案民警仅用了不到10个小时。经讯问,犯罪嫌疑人系李某,其对在我市盗窃手机和现金的事实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该分局采取强制措施,该案在进一步办理中。
手机失而复得
群众锦旗赠民警
“真没想到被盗的手机这么快就追回了。太感谢你们了……”前不久,在许昌市公安局魏都分局高桥营派出所,市民马某为民警赠送了一面锦旗以表谢意。民警则提醒他,出门在外保管好随身物品,平常逛街离开逗留地点时,最好清点一下随身物品。
11月上旬,马某逛街时,手机被盗。他原本以为,被盗的手机通常很快就会被不法分子转手卖掉,追回来的可能性很小。但令他没想到的是,高桥营派出所民警不抛弃、不放弃,紧盯该案,连续多日作战,成功将该案侦破,不仅抓获了犯罪嫌疑人,而且追回两部手机。
接到办案民警打来的电话时,马某着实有点儿喜出望外。为向辛苦付出的办案民警表示感谢,他请人制作了一面锦旗,并专程赶往高桥营派出所送给民警。
六类公共场所
更易发生盗窃案件
上述3起盗窃案件,分别发生在超市、门店、街头,被盗的都是手机。这些地方均属于公共场所,人员密集、流动性大,不法分子更容易实施盗窃犯罪。
在我们身边,六类公共场所均是盗窃案件易发地。第一,商场、超市。不法分子多趁受害人选购商品时下手。第二,菜市场。不法分子多在市民买菜的高峰期下手,并以手上提着物品的顾客为目标。第三,医院。不法分子多在挂号交费处、排队等候区、病房区出没,手段主要是拎包盗窃。第四,公交车上。不法分子往往在受害人上车刷卡、玩儿手机、打瞌睡时下手。第五,饭店、网吧。不法分子多在受害人暂时离开座位或注意力集中在菜单上时作案。第六,商业街、小吃街。不法分子多尾随受害人,趁其不备实施盗窃。
为避免出现意外,市民出入上述公共场所时,最好不要携带大量现金。最好不要将手机、钱包等贵重物品放在外衣口袋或裤兜里,更不要随意放在桌子、凳子上。对随身携带的包,务必妥善保管,尽量不要让它离开视线。
■ 防盗小贴士 ■
外出时防盗,尽量做到“三多”
虽然不法分子很狡猾,但市民如果多加注意,完全可以避免物品被盗。平时外出,市民应尽量做到“三多”。
1.多听。逛街购物时,要多听旁边的动静。对别人的提醒,要做到能理解。比如,当售货员说“人多,请注意看好自己的包”,公交车司机说“车门口的乘客请往里面走一走”时,要特别注意防范。
2.多看。外出时,要常看随身携带的包和衣服口袋。双肩包内尽量不要放贵重物品。腰包、挎包,切记不要放在身体侧面,并确保拉链拉好。要远离那些举止异常、常往人多处挤的人。
3.多心。结伴逛街时,最好不要挽手前行。遇到不法分子实施盗窃犯罪时,呼喊和报警都是必要措施。一旦遭遇盗窃,不管损失大小,都应及时报警,以便警方有针对性地进行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