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郑迎莹) 因医疗费用问题,王某与所在的公司产生纠纷。在人民调解员的热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公司一次性补偿王某130200元。
今年5月的一天,家住建安区的王某应聘到许昌某公司从事门卫工作,并与该公司签订了劳务合同。6月20日下午,正在值班的王某突然晕倒,被120救护车紧急送往医院救治。医生检查发现,王某系脑干出血导致深度昏迷,情况十分危急。公司当场垫付了抢救费及诊疗费4万多元,王某被转入重症监护室治疗。由于高昂的医疗费用使王某一家陷入困境,王某的家属要求该公司支付后续治疗费用,但该公司认为王某发病系自身疾病所致,拒绝支付。
双方为此各执一词。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刻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
据悉,为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的作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市司法局按照上级部署,以全力创“三零”平安许昌、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目标,持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最大限度地消除隐患,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