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张凤兰于2021年4月10号在许昌瑞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的洋房房号12号楼1单元701室的两张收据原件(收据号0015856 金额350000元,收据号0015230 金额500000元)遗失,现声明收据原件作废,因该收据原件丢失产生的任何经济纠纷,均与该公司无关,一切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