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健康许昌·综合

汽车“三包”有争议 市场监管来调解

本报讯 (记者 张刚 通讯员 常淑颖) “真是太感谢咱们市场监管部门的同志们了……”近日,许昌市市场监管局专业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汽车“三包”问题产生的消费纠纷,投诉人李先生紧握该局执法人员的手,连声表示感谢。

6月14日,该分局四所接到市民李先生的投诉。李先生称他于2020年10月份在市区某汽车公司购买的汽车,在今年6月7日前挡玻璃碎裂。按照合同约定,该车仍处于质保期内,但4S店不予质保。

该所工作人员立即与买卖双方取得联系,并进行详细调查。经查,该汽车公司认为,厂家对汽车玻璃的质保有单独条款说明:“玻璃碎裂、出现裂纹等不在索赔保修范围。”汽车公司向厂家索赔时被厂家驳回,并要求汽车公司技术人员排查外力原因。该所工作人员认为,厂家这个条款明显是把玻璃出现碎裂这种情况排除在了质量问题之外,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该汽车公司不应当以这个条款为由,拒绝对投诉人履行“三包”责任。

该所工作人员和李先生多次进行沟通,希望李先生能找到相关证据证明其汽车前挡玻璃的问题并不是外力所致。在该所工作人员的提醒下,李先生想起了自己汽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该行车记录仪保存的视频资料证明,李先生的汽车前挡玻璃碎裂之前汽车一直在车库里停放,没有外力原因。之后,该所工作人员多次与该汽车公司负责人联系沟通,讲解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其履行“三包”责任。

最终,经过协商,该汽车公司履行相关责任,免费为李先生更换了汽车前挡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