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专版

全力创建食安城 提升群众获得感

市政府食安办主任、市食药监局局长 王三宝

食品安全,民生所系。2016年5月,许昌市被确定为第三批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试点城市。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始终把食品安全和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市上下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转化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用改革精神、法治思维和现代治理的理念统筹推进创建工作,坚持“打、建、创”相结合,抓重点、抓关键、抓短板,加强薄弱环节治理,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风险,严守从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每一道防线,保障全市人民“舌尖上的安全”。

实施党政同责,坚持高位推进。当前,我市正处于创建工作的关键时期,最近,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许昌市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制定了食品安全责任清单,明确党委、政府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责;研究制定食品安全考核办法,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综合治理考评范畴,权重均提高到3%以上。

创新保障机制,夯实创建基础。2017年,我市创建预算9200余万元,投资2600万元建成了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1个、具备基础检验能力的区域性检验检测机构5个、设有快检室的基层食药监所89个及农贸市场快检室15个,实现了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检测。我市在全省率先完成基层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89个基层食药监所,新增监管人员近800名,全市2177个行政村配备协管员2455名,成功打造了“30分钟监管服务圈”。

创新治理机制,狠抓创建重点。紧盯源头治理,探索推行农药经营单位处方制管理,大力实施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目前,全市通过“三品一标”认证的生产基地60个、产品110种;规范提升活禽屠宰市场,完成改造禽类屠宰场点23个,同时,12家生猪屠宰企业实现了24小时远程视频监控;紧盯过程管控,92家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国际食品安全保障体系或管理体系认证,126家食品生产企业建立了“透明车间”和“视频车间”,3162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现了食品安全员(师)全覆盖。紧盯餐桌安全,将“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规范提升食品安全示范店”列入2017年许昌市十大民生实事,目前,全市打造食品安全示范街18条、食品安全示范店1394家;探索建立关键人、关键点、关键事“三关键”农村集体聚餐管理模式,打造农村集体聚餐点206个,在全国率先实行农村集体聚餐网上备案,尤其是利用农村闲置学校、厂房等场所,通过政府引导、社会捐助等形式,改造建立“百姓食堂”,供群众集体聚餐免费使用,经验在全省推广。

创新监管机制,提升创建水平。我市加强信息化监管,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纳入“智慧许昌”重点建设项目,鼓励和支持建立食品安全电子追溯体系,目前10家农产品生产基地、44家食品生产企业已经完成建设任务;全面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视频工程,1025家餐饮单位建成投用,在全省率先实现向农村延伸;加强网格化监管,实施“两图两档一承诺”网格化监管,建立18个食源性疾病异常病例监测哨点,定期开展风险监测和评价性抽样。

创新协同机制,凝聚创建合力。我市把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纳入全市宣传教育年度计划,建立食品药品科普宣传站2435个,成立食品安全志愿者、社会监督员、食品安全专家“三支队伍”;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市人大定期听取全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报告,市政协积极为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出谋划策;畅通投诉渠道,在全省率先建立了“12331”投诉举报中心和视频会商系统,实行每日投诉研判机制,单笔投诉举报金额提高到30万元。今年上半年,“12331”投诉举报中心接听投诉举报电话438个,回复率100%,群众满意率100%。

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作为今后一个时期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持续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各级食药监管部门,将以创建为契机,推动食品产业持续转型升级,提升市民食品安全获得感。